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

2022.10.30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、作出重要指示,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多项决策部署,为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方向。

总书记在作报告总书记在作报告

  • 2012年11月8日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“支持发展慈善事业。”
  • 2015年11月27日,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习近平强调,“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,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,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,鼓励支持各类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个人参与脱贫攻坚。”
  • 2016年3月4日,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,“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,致富思源,义利兼顾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。”
  • 2017年10月18日,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完善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慈善事业、优抚安置等制度,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、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。发展残疾人事业,加强残疾康复服务。”明确把慈善事业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  • 2019年6月7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会上表示,“大力扶持职业教育,支持志愿服务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,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。我们也愿同各国就减贫、社保等课题加强交流合作,互学互鉴,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大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”
  • 2019年10月28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“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,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。”
  • 2020年10月26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,“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,发展慈善事业,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”,明确把慈善事业作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。
  • 2021年8月17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,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”,“构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,加大税收、社保、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”,“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,完善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”。
  • 2021年12月8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,“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。”
  • 2022年10月16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,“引导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。”